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527 明達醫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5/02/23 發言時間 17:08:31
發言人 莊仲平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607880
主旨 (更正提案期間)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5/02/2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2/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5/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大興西路一段200號(桃園福容大飯店)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
(2):114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114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4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2):114年度盈餘分派案
7.臨時動議:
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3/29
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5/2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本次股東常會之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書面提案期間及處所:
期間:115年03月20日起至115年03月30日止。 處所:明達醫學科技(股)公司財務處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中信里中山路956巷11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