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管辦法LDTs操作人員資格將拍板!生科V.S.醫檢師 如何專業分工合作 共創雙贏?

撰文環球生技
日期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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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管辦法LDTs操作人員資格將拍板!生科V.S.醫檢師 如何專業分工合作 共創雙贏?
報導/編採部

今(29)日,衞福部針對醫療技術特管辦法(簡稱特管辦法)中,有關實驗室開發檢測(LDTs)相關修正草案舉行最後一次研商,最慢明年初完成修正公告。為聲援該修正草案,台灣精準醫療及分子檢測產業協會(PMMD)率領多方團體,於衛福部前提出立場與建議,同時,醫檢師團體也到場發聲,捍衛自身權益。截至新聞發布時,衛福部會議正進行中,尚未拍板定案。

在此項特管辦法中,最有爭議的是第38條實驗室人員資格問題,醫檢師工會提出「醫檢師專屬業務」的立場,要求實驗室人員限定只能由醫檢師執行。

但在12月16日,衛福部次長石崇良表示,在實驗室人員資格方面,由於新科技應用的實務需要,操作人員的資格將分為四類,第一類為實驗室的品質主管,其資格必須具有醫師或醫檢師的身分;第二類為技術操作人員,都需要具有醫檢師資格;第三類則是研發、分析、校正、生物資訊處理人員,這類人員則是至少要有生科相關科系背景;第四類則是核發報告人員,也必須要具有醫師資格或醫檢師資格。

PMMD今提出兩大訴求,期望專任技術人員不應限制為醫檢師資格;而專任檢測開發、分析、校正或生物資訊處理等相關人員,應維持會前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