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瑞:再生醫療法應先走出去、 再持續修正

撰文記者 吳培安
日期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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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嘉瑞 KPMG安侯建業生技及照護產業服務團隊共同主持人

蘇嘉瑞是臨床執業數十年的外科及骨科醫師,同時具有臺灣、美國紐約州律師資格,專精醫療管理及藥品產業整體生態結構與投資模式,橫跨醫界、法界的專業服務不及備載。
蘇嘉瑞同時擔任衛福部食藥署「再生醫學諮議小組」委員,亦參與衛福部《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修法計畫,是臺灣再生醫學及實驗室自行研發檢驗技術(LDTs)規劃管理制度的靈魂人物。

責任編輯/吳培安

放眼全球的生技醫藥界,無論產業或技術發展趨勢,都已經從小分子藥物、生物製劑(Biological Products),進展到現在的細胞/基因療法(Cell/Gene Therapy)。

臺灣在製藥發展上,確實很難和輝瑞(Pfizer)、拜耳(Bayer)等這些大藥廠競爭小分子新藥的研發,也不是個適合培育出跨國大藥廠的地方,因為很多新藥產品都需要長時間研發、大規模製造、大量資金投入。

過去,臺灣雖然也有藥廠想從生物相似藥(Biosimilar)攻入,但現在看起來,在規模和表現上還是被韓國等其他國家超越。

少量、多樣、個人化特色 成為臺灣切入契機

相較之下,因為細胞/基因療法具有少量、多樣、個人化的特色,我認為相當有機會,成為小國生技產業找到出路的切入點。

此外,全球藥物開發也顯現出從特定結構的化學分子製造,轉往生物活體的細胞治療發展的趨勢,形同從產業製造過渡到類似醫療技術的執行,而臺灣的醫療技術也正是具備有全球有目共睹的高水準。

除了產業利基,我認為更重要的,是未來國人對再生醫療的治療需求。目前臺灣健保醫療花費排名最高的前十大藥物之中,有許多已都是仰仗國外進口的生物製劑。如果臺灣未來沒有國產的細胞產品或基因治療可用,這項新興醫療技術,恐將造成臺灣未來醫療費用更大的負擔。

因此,我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