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景*-KY(4157):太景北京依股權轉讓協議,申請里程碑款履約仲裁

日期2022-08-01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57 太景*-KY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8/01    發言時間    17:29:12
發言人    黃國龍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暨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81777020
主旨    代子公司太景醫藥研發(北京)公告申請仲裁案
符合條款    第    2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8/01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申請人:太景醫藥研發(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景北
京”);被申請人:宜昌東陽光長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陽光”)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2022)中國貿仲京字第061291號。
4.事實發生日:111/08/0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針對106/03/27雙方股權轉讓協議中,完成III期臨床試驗之
里程碑款履約協定,太景北京依協議申請仲裁。
6.處理過程:委請律師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本公司尚未認列此仲裁標的之收入)。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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