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62 智擎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2/07/26 發言時間 15:16:39
發言人 張麒星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158228
主旨 智擎公司公告獲得再授權收入美金200萬元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7/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7/26
2.公司名稱:智擎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歐洲藥品管理局(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日前正式接受Servier公司
向該單位申請ONIVYDE新適應症上市後變更案(Type II Variation)(即申請一腺胰腺
癌之組合療法),本公司授權合作夥伴Ipsen公司於今日正式通知智擎公司將獲得美金
2百萬元之再授權收入(sublicense revenue)。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