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晟生技(7561)自體免疫細胞治療實體癌第一至第三期製備場所申請案,獲衛福部函覆認可

日期2023-12-27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7561 光晟生技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12/27    發言時間    15:35:50
發言人    郭正順    發言人職稱    財會主管    發言人電話    08-7626868
主旨    公告本公司細胞製備廠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 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申請細胞製備場所施行機構案,獲 衛福部函覆認可。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2/12/2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12/27
2.公司名稱:光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細胞製備廠係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
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向衛福部申請施行機構,獲衛福部函覆認可。
6.因應措施:發佈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申請之施行機構經許可事項如下:
  (1)施行項目:自體免疫細胞治療(CIK)。
  (2)施行機構:國軍高雄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
  (3)適應症:實體癌第一期至第三期,經標準治療無效;癌症別:肺癌、肝癌、
            乳癌、卵巢癌、大腸直腸癌、胃癌、腎癌、頭頸癌。
  (4)細胞製備場所:光晟細胞製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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