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743 合一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5/21 發言時間 17:45:50
發言人 鄭淑玲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58860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事宜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1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郭憲壽
(2)董事:郭土木
(3)董事:林義夫
(4)獨立董事:黃瑞雯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郭憲壽:
中天生物科技(股)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
台睿生物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2)郭土木:
鑽石生技投資(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夠麻吉(股)公司/獨立董事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公司/獨立董事
(3)林義夫:
台新金融控股(股)公司/獨立董事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獨立董事
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汎德永業汽車(股)公司/獨立董事
(4)黃瑞雯:
三鼎生物科技(股)公司/財務部副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至任期屆滿。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主席裁示投票表決。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284,425,717權,
贊成權數275,767,096權,反對權數2,218,288權,無效權數0權,棄權及未投票權數
6,440,333權,贊成權數佔出席總表決權數96.95%,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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