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逸達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9/07/24 發言時間 17:38:25
發言人 詹孟恭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77500188
主旨 本公司107年第2次現金增資之資金運用計劃項目變更
符合條款 第 16款 事實發生日 109/07/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9/07/24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8/03/27
3.變動原因:本公司原107年第2次現金增資計畫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因部分研發專案實際
執行進度及原資金運用計畫之項目有差異,故做適當之調整變更,變更金額未達該次募
集資金總額之20%。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變更前後計畫項目皆為充實營運資金,係規劃用於支應各
項藥品專案之研發、實驗室耗材、臨床試驗及其他日常營運支出等資金需求,惟依實際
執行各項藥品專案之研發所發生之支付情形,調整個別細項之資金運用計畫,變更金額
為163,692仟元,佔該次募集資金總額之18.95%。
5.預計執行進度:預計110年第四季完成。
6.預計完成日期:預計110年第四季完成。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本公司辦理107年度第二次現金增資主要係用於充實營運資金,經本
公司評估整體資金計畫運用作調整,已於109年7月24日經董事會追認辦理計畫變更,主
要係因應實際研發進度之調整,以確保公司正常運作,降低營運風險,改善財務結構。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無重大差異。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對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