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你康(4150)董事會決議通過合資投資人民幣2.16元設立大陸公司

日期2018-05-25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優你康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5/25 發言時間 18:17:04
發言人 顏萬春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775586
主旨 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合資投資設立大陸公司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7/05/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7/5/25至民國107/5/25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直接或透過第三地投資公司與大陸公司合資設立大陸公司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人民幣216,000,000元,授權董事長依計畫分次投資,首次投資金額人民幣15,000,000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中商國恒(山東泰安)優你康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新設立公司  不適用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人民幣50,000,000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隱形眼鏡製造及銷售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不適用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不適用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0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中商國恒(山東泰安)優你康有限公司  關係: 無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俟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後進行投資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不適用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長期股權投資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新台幣103,449千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8.0%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8.0%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15.4%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新台幣32,949千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2.5%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2.6%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4.9%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4年 新台幣(2,809)仟元
105年 新台幣(3,103)仟元
106年 新台幣9,217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0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35.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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