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4174)澄清上報等媒體報導之基因泰克的商業配方洩密案

日期2018-11-23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浩鼎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11/23 發言時間 12:59:19
發言人 黃秀美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86-6589
主旨 澄清上報等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53 事實發生日 107/11/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11/23
2.公司名稱: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圓祥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67%
5.傳播媒體名稱:107/11/22上報等媒體報導
6.報導內容:喜康生技涉在美商業間諜案,美媒:配方機密也流向浩鼎…..除喜康外,還
  有4家獲得基因泰克的商業配方,其中包含2家台灣生技公司浩鼎(OBI Pharma Inc.)
  與圓祥(AP Biosciences Inc.)…..。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
  (1)台灣浩鼎與圓祥在此基因泰克對喜康提起訴訟案中並非列為報告,亦與該訴訟主旨
     /生物相似藥之專利或營業秘密無關。
  (2)台灣浩鼎在此案被提及,導因於與基因泰克(Genentech)前員工(該案被告之一)
     曾有過顧問約,當時該員工離開基因泰克已18年,且該合約也未履行。
  (3)圓祥在此案被提及,導因於104-105年間曾洽請基因泰克員工(該案被告之一)引
     介,探詢是否有與基因泰克之潛在合作機會。
  (4)台灣浩鼎與圓祥均為新藥研發公司,並無開發生物相似藥;且向來以尊重及保護智
     慧財產為核心價值,不僅專注自家產品專利及智財權之維護,亦同等尊重他人之智
     財權。
  (5)台灣浩鼎與圓祥均已通知美國基因泰克公司之委任律師,表明將依其請求,在未來
     基因泰克提起之訴訟程序及調查中全力配合。
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
  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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