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洋(4105)取得德國BioNTech SE之新冠肺炎疫苗有條件授權台灣代理權,至多3,000萬劑

撰文環球生技
日期2020-10-12
臨床商化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05 東洋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10/12 發言時間 13:57:07
發言人 張國江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26525999-2339
主旨 公告本公司取得BioNTech SE之新冠肺炎疫苗有條件授權之 授權書
符合條款 第 10 款 事實發生日 109/10/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10/12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BioNTech SE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公司應於授權書有效期間
內完成相關工作事宜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BioNTech SE授權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公司至多3,000萬
劑新冠肺炎疫苗以與台灣主管機關協商。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以下二條件其一成就時,則授權書失其效力
(1)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公司應於授權書有效期間內完成相關工作事宜
(2)本授權書僅授權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公司與台灣主管機關協商,協商結果除非
BioNTech SE同意,不具約束力。於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公司與台灣主管機關就交貨
時間與價格具具體承諾前,BioNTech SE 將與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公司共同審視商
業條款。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貢獻公司未來營收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維護國人健康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就授權代理新冠肺炎疫苗事宜,正與BioNTech SE協商中,
本公司亦將協助 BioNTech SE與台灣主管機關就交貨數量、時間與價格進行協商,
協商具具體承諾後,與BioNTech SE之最終交易條件需依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