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基亞 公司提供 |
序號 | 6 | 發言日期 | 108/04/08 | 發言時間 | 23:3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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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胡淑惠 | 發言人職稱 | 管理部處長 | 發言人電話 | [02]2653-5200#220 |
主旨 | OBP-301授權案補充公告 | ||||
符合條款 | 第 53款 | 事實發生日 | 108/04/08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8/04/08
2.公司名稱:基亞生物科技(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要求補充說明
6.因應措施:
(1)OBP-301授權案(2019.04.08)簽約雙方為授權公司日本Oncolys BioPharma及被
授權公司日本中外製藥(Chugai Pharmaceuticals)。本公司係為Oncolys共同開
發伙伴,並非本次授權案之簽約主體亦未審閱該合約,授權案之公告主要係依
日本Oncolys公告之資訊同步翻譯公告。有關本授權案之後續發展進度及交易細
節,本公司將依Oncolys於日本東京證券交易所公開之資訊同步公告。
Oncolys 公告 https://www.oncolys.com/en/pdf/E_Press_Release_04082019.pdf
中外製藥公告 https://www.release.tdnet.info/inbs/ek/140120190408401666.pdf
(2)依生物醫藥授權交易慣例,授權案之授權金為分次收取,簽署本授權合約不保
證授權金總額500億日幣皆可收取,須在合約所約定的條件或哩程碑實際達成時
方才收款。
(3)依日本Oncolys公告,授權合約預計於2019.04.24生效,即Oncolys開始認列簽
約金(upfront)收入5.5億日幣,本公司將收取上述金額的三分之一,並認列收
入。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藥開發具有研發期間長及研發不成功之風險,投資人應謹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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