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224 三顧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11/09 發言時間 14:54:55
發言人 林文傑 發言人職稱 投資人關係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83466#5006
主旨 公告三顧股份有限公司與童綜合醫療社團法人童綜合醫院 合作提出自體軟骨細胞治療技術計畫申請。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09/11/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11/09
2.公司名稱:三顧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細胞治療項目:自體軟骨細胞。
(2)適應症名稱: 膝關節軟骨缺損
(3)目前進度:
A.童綜合醫療社團法人童綜合醫院(下稱童綜合醫院)與三顧公司合作,由童綜合醫
院依「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於109/11/09向
衛生福利部申請細胞治療施行計畫,本施行計畫之醫療機構為童綜合醫院,細胞
製備場所為三顧公司約定場所。
B.申請流程說明:(未來依流程進行分別為以下(A)、(B)、(C)、(D))
(A)行政審查:由童綜合醫院申請施行細胞治療技術計畫,未來如經行政審查通過
,後續將可通知進行細胞製備場所查核。
(B)未來經行政審查通過後之細胞製備場所查核:後續由三顧公司向食品藥物管理
署提交CPU書面資料及實地查核,待經查核通過後發給CPU效期認可函。
(C)專家審查:施行計畫前需經專家審查,待審查通過後,童綜合醫院將可取得計
畫效期核定函。
(D)上述步驟皆完成後,再向地方政府衛生局登記,童綜合醫院即可依施行計畫
對病患進行收費治療,並由三顧公司提供細胞製備服務。
6.因應措施:後續將依據相關法令規定,揭露主管機關審查結果。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由合作醫院童綜合醫院向衛生福利部申請細胞治療施行計畫,
待衛生福利部審查通過後核發CPU效期認可函與計畫效期核定函,始能進行自體軟骨細
胞移植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