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508 惠光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11/17 發言時間 14:44:49
發言人 朱秋碧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5702181分機218
主旨 本公司採權益法投資子公司浙江惠光生化有限公司, 與嘉善縣惠民新市鎮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徵收補償協議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9/2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9/24
2.公司名稱:浙江惠光生化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本公司採權益法投資子公司浙江惠光生化有
限公司為配合嘉善經濟開發區開發建設之需,同意接受
嘉善縣惠民新市鎮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徵收,授權浙江惠
光生化有限公司董事長於2020年9月24日以不低於資產評
估公司之評估價值簽訂徵收補償協議,就該公司持有的
建築物面積12830.16米平方公尺與土地證面積34276米
平方公尺,以人民幣約6仟6百萬元(內含獎勵費人民幣
約6.8百萬元)達成徵收補償協議,並約定於2021年4月30日
前搬遷騰空完畢交予前述徵收人,並於交予後20天內支付
最後20%價金,該徵收相關損益於交予驗收完成後預計認列
約人民幣4仟1百萬元相關徵收利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