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4170 鑫品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0/04/28 發言時間 16:53:25
發言人 歐明昌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7-11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之細胞製備場所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 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申請細胞製備場所認可案,獲衛福 部函覆認可。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4/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4/28
2.發生緣由:本公司之細胞製備場所於民國110年4月27日接獲衛福部函文通知,符合
「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規定下人體細
胞組織優良操作規範(GTP),並為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
醫院申請自體免疫細胞(NK)治療「實體癌第四期」施行計畫之細胞製
備場所。
3.因應措施:發佈本重大訊息。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申請之前開計畫經許可事項如下:
(1)細胞治療技術項目:自體免疫細胞(NK)治療
(2)適應症:實體癌第四期;癌症別:非小細胞肺癌、大腸直腸癌、乳癌。
(3)核定作業內容:處理、培養及儲存。
(4)細胞製備場所所屬機構: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細胞製備場所地址:鑫品亞太細胞儲存與應用研發中心。
(6)效期:自110年4月27日至113年1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