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224 三顧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6/11 發言時間 13:39:28
發言人 林文傑 發言人職稱 投資人關係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83466#5006
主旨 公告本公司細胞製備中心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 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與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合作申請細 胞製備場所認可案(自體纖維母細胞),獲衛福部函覆認可。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6/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6/11
2.公司名稱:三顧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細胞製備中心係為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
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申請自體纖維母細胞移
植治療「皮膚缺陷:皺紋、凹洞及疤痕之填補及修復」之細胞治療技術施行計畫之
細胞製備場所,已於110年06月10日獲衛福部函覆認可三顧股份有限公司-細胞製備
中心之約定場所,符合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規範(GTP)。
6.因應措施:今日依衛福部認可函發布重大訊息,本案後續若有相關應發布重大訊息
之事項 ,將依規定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申請之前開計畫經許可事項如下:
(1) 細胞治療技術項目: 自體纖維母細胞移植
(2) 適應症: 皮膚缺陷:皺紋、凹洞及疤痕之填補及修復
(3) 細胞製備場所:三顧股份有限公司-細胞製備中心
(4) 核定效期:自110年06月10日至111年12月17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