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576 逸達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05/13 發言時間 15:39:28
發言人 詹孟恭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77500188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0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有價證券私募 案不繼續辦理
符合條款 第 16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5/1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 111/05/13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 NA
3.追補發行日期: N/A
4.變動原因:
(1) 本公司前經110年8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會以不超過25,000,000股
之額度內,擇一或以搭配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及/或私募普通股及/或私募海外或國內轉換公司債,於股東會通過之日起一年內
一次或分次辦理。
(2) 考量該次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期限將於111年8月19日屆滿,因期間未洽定適當應募
人,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並提111年股東常會報告。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 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 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 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