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62 智擎 公司提供
序號 6 發言日期 112/04/27 發言時間 16:27:14
發言人 張麒星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15822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4/2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27
2.減資緣由:係因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
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20,000元
4.消除股份:2,000股
5.減資比率:0.001%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1,456,848,4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
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2年4月27日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