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743 合一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5/30 發言時間 16:32:56
發言人 鄭志慧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5886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2年除權息基準日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5/30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2/05/30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新臺幣39,177,285元,每股配發新臺幣0.09839518元。
(2)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新臺幣274,240,99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68.87662625股。
(3)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新臺幣274,240,99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68.87662625股。
4.除權(息)交易日:112/06/16
5.最後過戶日:112/06/19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6/20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24
8.除權(息)基準日:112/06/24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2/07/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折
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該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2)嗣後如因本公司買回、轉讓庫藏股,員工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或其他法定等
因素,致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授權董事長調整配股率及配息率。
(3)擬訂112年7月21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112年7月31日為普通股上櫃日期,以上
日期若因客觀事實需要而有必要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