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796 晉弘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2/06/15 發言時間 16:34:52
發言人 鄭竹明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798860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6/15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阮勇智
獨立董事:邱欽堂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許可董事阮勇智兼任光辰科技有限公司合夥人、
許可獨立董事邱欽堂先生兼任三鼎生物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6/15~115/06/14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12年6月15日股東常會投票表決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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