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昌(1788)董事會決議5/29召開113年度股東常會

日期2024-02-22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1788 杏昌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2/22    發言時間     17:08:09
發言人     李映芬    發言人職稱     管理處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6626-1166#51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度股東常會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7款    事實發生日     113/02/2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樹林區東豐街87號2樓大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12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112年度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五)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112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承認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3/3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2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192條之1規定,訂定受理有關股東提案權之期間:
a.受理提案及提名期間:自113年3月22日起至111年4月1日止(上午9時至下午5時)。
b.受理處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5段609巷2號8樓之2(本公司管理部)。
C.受理方式:書面方式或電子方式皆可。
※書面方式: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3年4月1日17時前送達受理處所。
※電子方式: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3年4月1日17時前以電子郵件發送至
本公司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3)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4)本次股東會之統計驗證機構為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投資雷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