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米醫材(6612)經櫃買中心同意,自4/18起恢復交易

日期2024-04-17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612 奈米醫材 公司提供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3/04/17    發言時間    18:16:28
發言人    朱詩愷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助    發言人電話    03-6579530
主旨    本公司經櫃買中心同意,自113年4月18日起恢復交易
符合條款    第    4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7
2.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暫停交易日期:113/04/17
3.本公司已完整說明暫停交易事由之相關訊息或已無暫停交易
之必要,經櫃買中心同意恢復交易日期:113/04/18

投資雷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