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47 中裕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4/23 發言時間 16:04:51
發言人 張念原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80058
主旨 本公司112年度現金增資股款催繳期間屆滿公告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23
2.公司名稱:中裕新藥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現金增資認股繳款催繳期間自113年3月23日至113年4月23日15時30分止。
6.因應措施:
(1)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認股人即喪失其權利。
(2)本公司現金增資已於113年3月29日收足股款,並於113年4月3日以股款繳納憑證
上櫃買賣。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認股人,所認購之股數預計於113年4月30日撥入該股東登記之
集保帳戶。
(4)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68-6668)。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