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4174)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日期2024-06-17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74 浩鼎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6/17    發言時間    17:00:56
發言人    王慧君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8799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17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梁賡義(盛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董事    丁琬芳(盛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董事    曾達夢(宜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股東常會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
 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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