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擎(4162):第3筆銷售里程碑金達到與否,依個別年度安能得抗癌藥品於歐亞地區銷售業績而定

日期2025-03-07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62 智擎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4/03/07    發言時間    12:29:03
發言人    張麒星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158228
主旨    更正說明114年03月06日台灣Yahoo新聞報導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4/03/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3/07
2.公司名稱:智擎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114年03月06日台灣Yahoo新聞
6.報導內容:
  114年3月6日台灣Yahoo新聞沿用工商時報未更正報導……他私下也坦誠,5千萬美元的
  銷售里程碑金分潤,已是最後一筆……
7.發生緣由:有關該等報導內容,公司說明如下:
  1. 以上為錯誤報導內容,此報導工商時報已更正,但台灣Yahoo新聞續沿用未更正過
     的報導。
  2. 本公司第3筆銷售階段里程碑金達到與否主要依個別年度安能得抗癌藥品於歐亞
     地區之銷售業績而定,無法事先預期於某一年度可以達到,惟本公司將於取得
     銷售階段里程碑金時,及時將相關訊息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補充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等相關資訊,請投資人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
  測站公告之資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