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擎(4162)收到授權合作夥伴Ipsen通知,將獲再授權收入150萬美元

日期2026-01-16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62 智擎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5/01/16    發言時間    15:00:35
發言人    張麒星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158228
主旨    智擎公司公告將獲得再授權收入美金150萬元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5/01/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1/16
2.公司名稱:智擎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日本獨立行政法人醫藥品醫療機器綜合機構 (Pharmaceuticals and
 Medical Devices Agency,PDMA) 接受Servier公司申請ONIVYDE新適應症上市後變更
 案 (1L PDAC dossier,即申請一腺胰腺癌之組合療法),本公司授權合作夥伴
 Ipsen公司於日前正式通知智擎公司將獲得美金150萬元之再授權收入(sublicense
 revenue)。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
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