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8345 超秦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2/11 發言時間 16:50:59
發言人 陳舒琪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341-111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15/02/1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2/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5/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桃園區永安路1061號4樓(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無。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無。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無。
8.臨時動議:
9.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3/10
10.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5/08
11.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受理持股1%以上之股東提案之期間,自民國115年2月26日起至民國115年3月
11日止。
(二)本次股東常會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5年4月8日至民國115年5月
5日止。
(三)本次股東常會其他議案,擬俟後續3月董事會決議後再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