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446 藥華藥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5/03/02 發言時間 20:37:46
發言人 林國鐘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7688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 暨訂定減資基準日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5/03/0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02
2.減資緣由:因有認購之員工離職,本公司依據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
辦法規定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20,000元
4.消除股份:2,000股
5.減資比率:0.0005%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3,796,273,7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5/03/02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