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施行 中國CFDA調整部分藥品審批事項與程序

撰文記者 蔡立勳
日期20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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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6 《環球生技月刊》整理

4月5日,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總理總局(CFDA)發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調整部分藥品行政審批事項審批程序的決定》(下稱《決定》),該《決定》將於今年5月1日施行,以優化藥品和醫療器械審評審批流程,提高審評審批效率。

根據CFDA公告,今年5月1日起,中國國產和進口藥物的臨床試驗審批決定、中國國產和進口藥品的補充申請審批決定、進口藥品再註冊審批決定,調整為由總局藥品審評中心以總局名義作出,審批決定由藥品審評中心負責人簽發。

另外,自今年7月1日起,第三類高風險醫療器材臨床試驗審批決定、中國國產第三類醫材和進口醫材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