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蔡怡真
衛福部去年9月公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修正條文(簡稱特管法),開放已屆一年,年底將進行大修法。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今天在聯合報與環球生技聯合主辦的「認識你的細胞經濟學論壇」中表示,修法的重點是在確保細胞的品質,治療前端的檢測將以LDTS「精準醫療分子檢測實驗室檢測與服務」的管理為主,這部份是針對醫療機構的實驗室,因為要直接對消費者負責,讓細胞治療前後品質都能獲得保證,很多國家都把LDTS列為指引,我們是直接納入管理,更往前一步。
目前,特管法的規定,醫療機構在送件前時應擬訂計畫書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細胞製備應符合GTP相關規範,核予至多3年效期,可申請展延。而GTP就是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規範,包括環境及設備機構流程的監控,石崇良說,把實驗室的檢測品質也納入,能讓細胞療法的管理更全面。
另外,年底修法的另一個重點,就是在細胞保存的管理,因為對民眾而言,它有可能需要把細胞存起來以後自備使用,或未來異體使用,例如小孩給母親使用都有可能。石崇良指出,這樣就不用每次治療就需要取細胞來培養,對民眾及醫療機構都能更符合需求。
石崇良表示,特管法開放後在管理上,申請者每年都會交報告,各別醫院及細胞治療項目都會評估其效果,若無效果或執行太差的就會被終止,他有信心台灣在年底修法後,以台灣醫療環境及研發人材,台灣的細胞療法可以成為亞洲的亮點。
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