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最新的聽證會上,張鋒被指控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早期的CRISPR資訊,會中並針對「誰發明了使該基因編輯剪刀可在真核細胞運作的引導RNA (guide RNA, gRNA)分子」這一關鍵問題,進行了詳細的科學討論。
針對這一問題,長期觀察這場鬥爭的伊利諾大學法學院專利律師Jacob Sherkow表示,我們從來沒有從專利局那裡得到滿意的回覆。
兩方陣營
聲稱發明CRIPSR技術的其中一方,為CVC團隊,由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Jennifer Doudna,和德國馬克斯普朗克傳染病生物學研究所的Emmanuelle Charpentier兩團隊人馬組成。兩位研究者因其開創性的CRISPR研究工作,獲得了2020年的諾貝爾化學獎。
Doudna、Charpentier團隊是在2012年6月28日,發表於《Science》的論文中,首次描述了CRISPR如何編輯環狀或短片段DNA,但並沒有表示是否能在真核細胞中運作,而這是其成為人類藥物的關鍵。
對決的另一方為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和哈佛大學布羅德研究所的張鋒團隊,他們在2013年1月3日於《Science》發表論文,表示成功編輯人類和小鼠細胞的基因。張鋒也有獲得一些CRISPR獎項,但沒有得到諾貝爾獎。
聽證會爭辯
CRISPR基因編輯技術依賴gRNA攜帶一種可切割DNA的酶,至目標序列的位置。CVC律師Eldora Ellison爭辯表示,CVC團隊在2012年6月描述的gRNA是編輯真核細胞所必需的,即使該團隊比張鋒團隊較慢付諸實現。
布羅德研究所律師Raymond Nimrod則反覆強調,張鋒團隊比CVC團隊早了好幾個月,就擁有編輯真核細胞基因的系統。他說:「當CVC還陷在困境時,張鋒團隊已經在10月5日向《Science》期刊提交了一份草稿。」他認為,「CVC沒有明確的點子,只是抱著一份希望。」
Ellison進一步對三位聆聽的法官主張,張鋒早期的成功是依賴Doudna和Charpentier關於gRNA研究的「機密資訊」,他在2012年6月26日從他的合作者那裡得知,那位合作者審閱了CVC團隊的《Science》論文。CVC在2021年3月向USPTO提交了此主張的證據,但2個月後,布羅德研究所律師對此提出質疑,稱該合作者分享的資訊,是在論文發表前一週,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研討會上討論CRISPR的公開資訊。
Nimrod強調,張鋒團隊在2012年7月就在真核細胞中實現CRISPR基因編輯,而CVC的科學家直到10月才成功。
但CVC團隊反駁說,他們早在2012年8月就在斑馬魚中獲得成功,不過從專利合法性的角度來看,時間點其實並不重要。Ellison爭論表示,在生物學領域,這些都是以閃電般的速度在發生。但重要的是,發明人在6月26日之前的構思,和他們後來實現的方案是一樣的。
兩方都認為,PTAB應該考慮到其他人對於發明CRISPR的看法。Nimrod也反覆指出,先前針對該案,PTAB和聯邦法院也支持布羅德研究所。
評論與歷史
沒有參與此案的專利律師Kevin Noonan評論,布羅德研究所的論點可歸納為「我們先做的」,CVC則聲稱這不是發明權的法律標準,他們主張布羅德研究所可能擁有的任何優勢,都只是因為從CVC團隊得知如何做。Noonan說:「如果你從別人那裡得到發明,你就不是發明者。」
先前, CVC團隊於2016年第一次向PTAB提出專利牴觸,PTAB於2017判決兩方專利不衝突,張鋒團隊能繼續保有專利、獲得初步勝利;而後CVC團隊又於2017年7月提起上訴,經美國聯邦上訴巡迴法院審理後,2018年9月判決維持PTAB決議。
經CVC團隊提出新的主張,PTAB於2019年6月宣布第二次的專利牴觸,讓雙方再度交火至今。
PTAB在本次聽證會結束時,沒有做出任何決定,法官們也沒有表示何時會發表意見。
Sherkow表示,許多從事CRISPR藥物開發的生技公司,已經與布羅德研究所或是CVC簽訂了授權協議,押錯注的公司可能會有巨大的損失。但無論誰獲勝,生技公司都可能面臨兩方人馬的專利挑戰。
參考資料:
https://www.science.org/content/article/new-crispr-patent-hearing-continues-high-stakes-legal-battle
(編譯/劉馨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