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僅15%罕病有健保藥可醫! 專家:查登、健保審查設計待改善

撰文記者 巫芝岳
日期202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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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僅15%罕病有健保藥可醫! 專家:查登、健保審查設計待改善 (攝影/巫芝岳)

昨(1)日,臺大藥學專業學院主辦「罕見疾病用藥可近性論壇」中,國健署署長吳昭軍分享了臺灣22年來《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的成果,而包括罕見疾病基金會創辦人陳莉茵、臺大臨床藥學研究所所長蕭斐元、臺大藥學系助理教授張琳巧等專家,也就國內外的罕病法規,及近日《經濟學人雜誌》的罕病調查報導,指出國內罕病用藥監管與健保審查制度上,待改善的設計。

會中,陳莉茵強調對罕病照護而言,英國《經濟學人雜誌》近期報導指出,一大關鍵仍是「藥品的可取得性」。

她指出,截至今年9月,臺灣240種公告罕病中,通過罕藥認定者有98種藥品,當中61種罕藥獲得健保給付,治療37種罕病,相當於只有15%的罕病有健保藥可醫。

陳莉茵也表示,目前國內尚有20種已獲認定為罕藥的藥物正在等待健保給付,其中包含兩項已取得查驗登記的藥物:治療遺傳性血管性水腫(HAE)的Lanadelumab和龐貝氏症的Avalglucosidase alfa。

吳昭軍表示,臺灣於2000年訂定了《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這項全球少見、整合疾病防治與藥物管理於一體的法規,讓臺灣成為全球僅次於美國,第2個制定罕病藥物法規的國家。統計至今年7月,國內罕病通報案數為19,836人,其中以多發性硬化症/泛視神經脊髓炎為最大宗。目前,臺灣也已通過240項罕見疾病,以及125項罕病藥物(包含30項困難取得藥物)。

在「罕藥」的認定中,吳昭軍表示,藥品須先送至食藥署和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中,經審議認定後,若尚未通過查驗登記,得以專案進口/製造管道,若已通過則可申請納入健保。目前,國內通過的125項罕見疾病藥品/醫材中,包括124項藥品與1項醫材。

吳昭君表示,截至今年8月,食藥署核准125種成分之罕見疾病藥物(包含罕藥藥品、特材及困難取得),其中健保署目前給付85種。衛福部於2015年起採「專款專用」方式,以避免罕病病友權益受健保總額排擠。

罕藥審查別於一般藥品 專家盼委員會「透明化」

臺大臨床藥學研究所所長蕭斐元表示,由於罕病的人數少、型態多元,且多數疾病治療選擇有限,在審查時的「未被滿足的醫療需求」和「臨床療效」認定上,有別於一般其他疾病藥物,像是包括:如何在病人數不多下進行評估、是否該納入其生活品質和生產力改善等,都仍是挑戰。

前藥政處處長胡幼圃也在綜合討論中表示,由於罕病的特殊性,不但其醫療科技評估(HTA)應與一般藥品的HTA有所區隔,且如同在查驗登記審查委員中,罕藥是獨立於其他藥品的,或許健保給付的委員會也應有相關、且更透明化的設計。

陳莉茵認為,健保在評估財務衝擊於罕藥收載給付程序時,相較於一般藥品的「藥品經濟效益評估」(QALY/ICER)機制,建議健保署依臺灣GDP,制定屬於罕藥QALY/ICER閾值標準的明確範圍。

臺大藥學系助理教授張琳巧也表示,包括細胞、基因療法等新興療法確實是治療契機,但該如何解決其研發成本高的困境?我們又應如何促進國際合作研究,來加速罕病藥物開發?這些問題都仍有賴產業界、政府和社會大眾共同努力。

(報導/巫芝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