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5)日,由台灣細胞醫療協會於國家生技研究園區主辦「2020台灣細胞醫療協會年會」,聯袂台灣再生醫學會、台灣幹細胞學會,邀請到食藥署署長(TFDA)吳秀梅、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立法委員暨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邱泰源、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執行長劉明勳、立法委員邱議瑩等,闡述其對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的展望與期待。
首場演講,「邱泰源版本」本尊現身,立委邱泰源開宗明義強調,守護病人權益、彰顯專業價值、促進生技研發應是立法的核心價值。
他表示,「細胞基因治療」在法律上被稱為再生醫療“製劑”或是再生醫療“製品”的差別在於,製劑屬於藥品,必須適用藥品相關規定,然而,細胞及基因治療產品真的是藥品嗎?
他認為,若稱為製品,意涵較廣且有彈性,有利細胞及基因醫療發展。這如同人穿衣服一樣,高矮胖瘦均不相同,不能硬塞同一套衣服(藥事法)。
應依照不同醫療產品特性量身剪裁,因此,細胞及基因治療產品應該額外訂定「再生醫療製品管理法」。
邱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