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 陳怡錦法律研究員 責任編輯/吳培安
2025年10月9日,美國參議院再次修訂《生物安全法案》(BIOSECURE Act),並投票贊成將更新版本納入《國防授權法案》(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NDAA)的修正案,添加到年度國防立法中。此法將會為中國與美國的生物科技產業合作帶來什麼影響?以下帶您快速了解此次修法變動的重點觀察。
《生物安全法案》於2023年底首次在參議院提出,主要目的在於限制聯邦政府與受關注的生技公司(biotechnology companies of concern, BCOC)相關的生物技術設備與服務往來。
根據《生物安全法案》規定,該法禁止聯邦政府直接採購,或是使用由受關注的生技公司所生產或提供的生物技術設備與服務,包括禁止與這些公司簽訂任何採購、租賃、維護或技術支援等合約。
若與其他公司合作或簽約時,該公司「明知」或「有合理理由相信」其履行合約時會使用受關注生技公司的技術設備或服務,也同樣被禁止。此外,該法案也禁止聯邦機構為上述目的公司提供貸款及撥款。
受關注名單指名華大基因等中企 衝擊中美CDMO合作產業鏈
該法案也因在受關注生技公司中,指名了多家中國公司而引發爭論,包括:華大基因(BGI,原北京基因組研究所)、華大智造(MGI)、完整基因(Complete Genomics)、藥明康德(WuXi AppTec)及其關聯公司。
此外,當時《生物安全法案》也將其他符合特定標準的新公司添加到名單中,這些標準與「外國對手」(中國、伊朗、古巴、北韓和俄羅斯)對這些公司的控制以及相關的國家安全風險有關。
不過,這份公司名單遭到了業界的強烈反對,其中有最大的反對意見是將藥明康德及其關聯公司列入名單,因為它們為美國生物製藥公司提供了大量的CDMO服務。
2025年10月修法兩大重點:取消原有名單、保留裁量權,同時縮小生技設備服務範圍
10月9日美國參議院通過的新版法案,則有兩大重點。首先,新版法案刪除了上述特定的公司名單,但保留白宮管理和預算辦公室的裁量權:規定任何被列入美國國防部(Department of Defense, DoD)年度發布的在美營運的中國軍工公司名單——即1260H名單(1260H List)的公司,均屬於受關注的生技公司。
目前美國國防部於今(2025)年1月7日發布的1260H名單中,包括華大基因和華大智造,但尚不包含任何藥明康德的公司。需要注意的是,2024年2月,眾議院和參議院兩黨議員致信拜登政府,要求對藥明康德進行調查,並可能將其添加到1260H名單中。
另外,修訂後的法案保留了白宮管理和預算辦公室(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 OMB)可依據國家安全風險、外國控制或資訊安全疑慮等,有權指定其他公司為受關注的生技公司的機制,來確保即使未被國防部列入1260H名單,但只要被OMB認定符合風險條件,也能被納入限制範圍。
第二項修法重點,則是縮小受該法案禁止的「生物技術設備或服務」範圍。修訂後的法案仍將生物技術設備或服務定義為「用於生物材料的研究、開發、生產或分析」的技術與服務,但刪除了早期版本中明確列出的兩項技術,「組合質譜技術(mass spectrometry)」和「聚合酶鏈式反應儀(PCR)」。
因為這兩項技術在生物製藥產業中極為普遍,大約90%的小分子藥製造商在生產過程中會使用質譜分析技術,且不論是在小分子藥、生物製劑、還是基因治療的開發與製造階段都被廣泛使用。
若這些技術被明確納入限制範圍,將造成產業大規模的供應鏈干擾與生產困難。因此,將其從定義中刪除,被視為業界成功爭取的成果。
美國對中企依賴短期仍不可避免 監管審查力道將加強
《生物安全法案》如果在今年底前簽署成為法律,對於1260H清單上的公司來說,此法案對新合約、撥款或貸款的限制仍不太可能在2028年第三、第四季度之前生效;對於經OMB流程新增的受關注的生技公司,限制措施對新撥款或貸款也不太可能在2029年之前生效。
對於在法案生效前已簽訂的合約,合約禁令最早也可能在2033年中後期才會開始生效。實際執行的時間表,還可能會隨著法律頒布的日期而發生變化,因此實際產生的衝擊仍有待觀察。
對於這次《生物安全法案》的更新中,可以看出1260H清單中尚未納入藥明康德,顯示在短期間內美國製藥公司仍不可避免的會依賴中國企業。
不過,美中關係若持續緊張,中國在美國的業務可能會受到更嚴謹的監管與審查,因此長期可能逐步減少對中國特定高風險生技企業的依賴,但完全擺脫仍需多年的時間。
相對的,這也是臺灣業者的機會,有望憑藉優質技術與品質信任打入供應鏈,該法案對製藥產業的後續影響,以及是否造成供應鏈轉移之效應,值得各界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