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生(4117)董事會決議不再繼續辦理110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

日期2022-04-22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17 普生 公司提供
序號     8     發言日期     111/04/22     發言時間     00:16:46
發言人     林孟德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77922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再繼續辦理110年股東常會 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4/2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1/04/21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0/07/15
3.變動原因:
(1)本公司110年7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於10,000,000 股之額度內辦理私募
普通股案,將於111年7月14日屆滿應發行期限,考量公司營運規劃及市場概
況不再繼續辦理。
(2)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私募普通股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期限
屆滿前辦理完成。
(3)上述私募普通股案迄今尚未實施,考量公司營運現況,擬於剩餘期限內不再
繼續辦理私募事宜,並提請111年股東常會報告。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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