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威(1799)決議辦理109年第二次私募案,計1000-1200萬股,私募價13.74元

日期2021-06-09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1799 易威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0/06/09    發言時間    17:16:02
發言人    吳雪君    發言人職稱    財務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666-959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09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 第二次私募普通股定價及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案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6/0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09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一項規定之人擇定特定人,
 目前擬已洽定之特定人為本公司董事長。
 前述應募人認購不足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於上述私募股數內另洽特定人認購。
4.私募股數或張數:1仟股~12,000仟股,並授權董事長於前述區內間內訂定實際發
 行股數。
5.得私募額度:109年股東常會通過私募上限50,000仟股,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
 三次辦理,每次發行股數不得超過17,000仟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價格係依據109年06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所定之定價原則定之,以本次
 董事會召開日期民國110年06月09日為定價日,並以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普
 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分別為16.65元、16.73元及16.76元,擇前一個營業日普
 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之股價為16.65元為基準;另依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
 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之股價為17.17元,取上列二者較高者之17.17元為參考
 價格,實際私募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依據。
 本次實際私募價格定價為每股新台幣13.74元,符合本公司股東會決議以不低於本公
 司定價日前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定價原則。
 前述私募價格之定價方式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
 ,並考量公司未來發展以及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時點、對象及數量均有嚴格限制,且
 三年內不得洽辦上櫃掛牌,流動性較差等因素,故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用於因應未來營運資金需求、發展新業務、改善財務結構、購置研發設備及長期股
 權投資。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因應營運成長、充實營運資金及改善財務結構,以提昇營運成效及其他長期發展之資
 金需求所需引進投資夥伴規劃,且考量私募方式相對具迅速簡便之時效性及私募有價
 證券受限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可更為確保公司與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
 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有價證券。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0/06/09
11.參考價格:新台幣17.17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13.74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募集之有價證券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
  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
  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上市(櫃)交易。除以上規定,本次私募之
  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為:民國110年06月09日起至民國110年06月23日止。
  (3)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另訂之。
  (4)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
     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投資雷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