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亞(4130)除權息交易日9/10,現金股利發放日10/15

日期2021-08-24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30 健亞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8/24     發言時間     15:56:20
發言人     蔣維民     發言人職稱     行政處 資深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5982221 ext.118
主旨     本公司訂定除權(息)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8/24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0/08/2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發放現金股利NT$43,361,860元(每股配發NT$0.41元)。
配發股票股利計NT$21,152,130元(每股配發NT$0.2元,即每仟股配發股票股利20股)
4.除權(息)交易日:110/09/10
5.最後過戶日:110/09/1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9/1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9/18
8.除權(息)基準日:110/09/18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0/10/1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10年09月13日(星期一)下午四時
三十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 ; 電話:02-2702-3999),辦理
過戶登記,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0年09月1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
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2)此次盈餘轉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給股東,屆時
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且不再發行現股,新股將採用劃撥配發之方式處理。

投資雷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