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碁智醫(6857)董事會決議5/25召開115年股東常會

日期2026-03-09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857 宏碁智醫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3/09    發言時間    17:45:31
發言人    連加恩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6960366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5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15/03/0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0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5/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88號1樓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民國114年度健全營運計畫執行報告
(4):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1):本公司民國114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承認案
(2):本公司民國114年度虧損撥入承認案
(3):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暨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討論案
7.臨時動議:
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3/27
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5/2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本次股東常會持有股票未滿1000股之股東,
   其開會30日前之召集通知,概以公告方式為之;另依公司法第183條第3項規定,
   本次股東常會之會後20日內分發之議事錄,概以公告方式為之。
(2)依公司法規定,本公司自115年3月13日上午9時起至115年3月23日下午5時止,受
   理股東以書面方式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提名申請,受理處所為本公司 (地址: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86號7樓,電話:02-2696-0366),其他相關事宜將依
   法令規定辦理並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