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6659 天明製藥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11/25 發言時間 17:29:38
發言人 張文昌 發言人職稱 財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5218883
主旨 公告本公司訂定資本公積配發現金基準日。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0/11/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1/25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長訂定資本公積配發現金基準日及發放日。
(1)發放金額:新台幣8,588,300元(每股配發0.1元)
(2)最後過戶日:110年12月02日
(3)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年12月03日
(4)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年12月07日
(5)配發基準日:110年12月07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預定110年12月17日發放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