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758 冠亞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3/23 發言時間 14:44:35
發言人 趙悅因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926-70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開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3/2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一段80號12樓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110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110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選舉本公司第十屆董事七席(含獨立董事三席)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行為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
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5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111年股東常會議案,但每一股東以提一議案為限,
提案超過一案者,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300字為限(含標點符號),
超過300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1年4月18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2)提案期間:111年4月9日至111年4月18日(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整)。
(3)受理提案地點: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一段80號20樓(本公司財會部)收。
(4)聯絡電話:02-2926-7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