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KY(4136)獲金管會核准變更現增股數為785萬股、每股維持11元

日期2022-03-31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36 太和-KY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3/31    發言時間    20:16:47
發言人    郭靖婷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181808
主旨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變更110年現金增資發行股數 及募集金額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3/3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3/31
2.公司名稱:英屬開曼群島商太和生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0年度現金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01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 
110037933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綜合考量市場客觀環境變化及資金募得之可行性,為確保增資計劃順利募集完成,本
公司董事長經董事會授權於111年3月29日決議將募集金額由新台幣99,000,000元調為
新台幣86,350,000元,每股發行價格維持不變為新台幣11元,發行新股股數由9,000,000
股調整為7,85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3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38003
號函核准在案。
6.因應措施:
(1)為確保原股東及員工之權益,對已繳股款之投資人特訂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A.適用對象:奉主管機關核准並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
B.申請期間:奉主管機關核准並公告日起,迄111年4月07日止。
C.申請方式:於本補償方案奉主管機關核准並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請填具
「股款退回申請書」,並檢附原股東或員工認股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匯款申請書客戶收
執聯影本並加蓋股東原留印鑑,若遺失繳款收據,請填具切結書並加蓋股東原留印鑑,
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11年4月07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電話: (02)2326-8818)辦理。
D.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奉主管機關核准並公告日前已繳款之
原股東及員工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
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註1)/365】
註1:利率係以補償方案公告日之臺灣銀行公告之之一年~未滿二年定期存款牌告固定利
率算,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
註2:實際退款日暫訂為111年4月15日;將以匯款方式支付。
E.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起以匯款方式退回繳交之股款,並給付自繳款日起至退款
日應加計之利息。
F.若未提出申請或逾期未送(寄)達或文件未備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G.利息補償金額達新臺幣二萬元者,將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費辦法」之
規定扣取補充保費。利息所得之申報、扣繳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
H.對於奉主管機關核准並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
股數,本公司負責人承諾將洽特定人悉數認購。
7.其他應敘明事項:
願負賠償責任承諾書
英屬開曼群島商太和生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乙案,業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1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7933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經綜合考量市場客觀環境變化及資金募得之可行性,為確保增資計劃順利募集完成,本
公司董事長經董事會授權於111年3月29日決定調整發行新股股數由9,000,000股調整為
7,850,000股。
本公司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或員工權益。若原股東及員工提出
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公司願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書人:英屬開曼群島商太和生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郭靖凱
中 華 民 國 一一一 年 三 月 二十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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