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德(4123)董事會決議以7.75億元購買玉晟股票,累積持股比例78%

日期2022-04-01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23 晟德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4/01    發言時間    18:03:53
發言人    林秀月    發言人職稱    管理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2655-8680分機30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購買玉晟生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4/01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玉晟生技投資(股)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1/4/1~111/4/1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數量:114,146,281 股
每股價格:6.79元
總金額: 775,053,247 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智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智新董事長為晟德法人董事代表二親等
智友股份有限公司:智友董事長為晟德法人董事代表二親等
永鍊股份有限公司:永鍊董事長為晟德董事
台灣陸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陸地董事長為晟德獨立董事
茂昌生技有限公司:茂昌董事長為晟德獨立董事配偶
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高林董事長為晟德法人董事代表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本公司向玉晟生技有意願出售持股之股東購買玉晟生技股票,
其中部分玉晟生技股東為本公司之關係人。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辦理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會計師出具之價格合理性評估意見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458,834,283股  
金額:新台幣 1,610,053仟元
持股比例:78%
權利受限: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比例:78.3%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108.43%           
營運資金數額: 新台幣 2,613,396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集團長期策略發展並調整股權結構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111.04.01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1.04.01
(審計委員會因2/3成員為本案關係人故利益迴避,致審計委員會無法作成決議,
全案爰提報董事會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決議通過。)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信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林昶佑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4562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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