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特(4108)公司上櫃轉上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及執行情形

日期2022-04-08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08 懷特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4/08    發言時間    14:35:33
發言人    黃智圓    發言人職稱    財會主管    發言人電話    02-25453697
主旨    公告本公司上櫃轉上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及執行情形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4/0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4/08
2.公司名稱:懷特生技新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1)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97年6月18日臺證上字第0970015839號函辦理。
(2)承諾事項:
目前開發至經衛生主管機關新藥查驗登記(NDA)通過止,於依證交法三十六條第一
項第一、二款公告並申報財務報告時,就開發中新藥骨寶PH3,揭露各該臨床試驗
進展及達成情形,以使投資大眾了解其實際之新藥研發狀況,並於資訊揭露時,
先行註明有關新藥產業研發試驗至上市各階段流程詳上市公開說明書之頁次。
執行情形:遵照辦理。公告本公司開發中懷特骨寶PH3之研發進度;本產品開發已獲
          階段性成果,待尋找到適當的策略夥伴後再洽談授權或擴大臨床合作開發。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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