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564 安特羅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4/15 發言時間 16:09:51
發言人 張哲瑋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001216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4/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4/15
2.公司名稱:安特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1年4月15日截止,惟有部分認股人
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再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1/4/16~111/5/16止為股款催繳
期間。
(2)於認股繳款期限111/4/6~111/4/15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111/4/16~111/5/16持原繳
款書至臺灣土地銀行北台中分行及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亦得採跨行匯款或ATM
轉帳方式繳款(恕不接受票據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認股人,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依所認購之股數,俟集保公
司作業完備後,以貴股東所提供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康和綜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1段176號地下一樓;電話:(02)8787-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