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你康(4150)因廢棄物清理法裁處罰鍰12萬元

日期2022-04-21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50 優你康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4/21    發言時間    17:04:13
發言人    張家銘    發言人職稱    特助    發言人電話    03-5775586
主旨    公告本公司因廢棄物清理法裁處罰鍰新台幣12萬元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4/2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4/21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0年10月26日經新竹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進行廢棄物採樣
檢驗作業,檢測結果廢液閃火點小於攝氏溫度四十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
規定,遭裁處罰鍰新台幣12萬元。
3.處理過程:
本公司將依裁處書之處分,於期限內繳納罰鍰,並派員接受環境講習6小時。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12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定期送第三公正單位檢測廢棄物,確保有害廢棄物依規定分類。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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