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生(4117)決議出租部份新建竹北AI廠房(補充起租日)

日期2022-04-22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17 普生 公司提供
序號     11     發言日期     111/04/22     發言時間     00:25:02
發言人     林孟德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779221
主旨     本公司決議出租部份新建竹北AI廠房(補充公告)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4/2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4/21
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發生緣由:
(1)因本公司新建AI園區廠房為有效利用使用面積,擬出租該部分廠房予智強興業股份
有限公司執行此物業管理工作。
(2)前述智強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東為本公司董事宣明智先生,而該公司有意願
承做此方面之物業管理工作且所營事業內容亦符合需要。
(3)租金給付金額:分首筆租金及新廠建廠期間分期給付租金。
(4)租賃期間:自本建物取得執用執照日起至中華民國130年4月29日止。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補充公告)
(1)依據新竹縣政府111年4月13日府產貿字第1115254034號函,待產業專用區(一)土地
設定地上權手冊第四十六條規定完成後,方得出租或出借供他人使用。
(2)本公司係於111/4/21簽約,惟租賃期間將依前述7.(1)規定,自本建物取得執用執照
日起始得起算出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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