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昕(4726)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0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有價證券案

日期2022-05-10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726 永昕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1/05/10    發言時間    16:04:47
發言人    陳佩君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6670880
主旨    公告本公司不繼續辦理110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有價證券案
符合條款    第    16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5/1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1/05/10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110/07/06
3.追補發行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一、110年7月6日股東常會通過得私募發行以50,000,000股為上限之普通股,於股東常會
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分一次至二次辦理。
二、辦理期限將屆,惟目前暫無辦理之需求,故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該私募事宜,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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