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726 永昕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1/05/10 發言時間 16:04:47
發言人 陳佩君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6670880
主旨 公告本公司不繼續辦理110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有價證券案
符合條款 第 16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5/1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1/05/10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110/07/06
3.追補發行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一、110年7月6日股東常會通過得私募發行以50,000,000股為上限之普通股,於股東常會
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分一次至二次辦理。
二、辦理期限將屆,惟目前暫無辦理之需求,故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該私募事宜,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