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637 醫影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1/06/08 發言時間 12:23:33
發言人 車昕穎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727953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案
符合條款 第 22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6/0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6/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許慧貞/策略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臺安醫院影像醫學科 醫師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利害關係人許慧貞董事已進行利益迴避,
經主席徵詢其餘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