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麗-KY(6431)董事會決議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00萬股,可能費用化金額約3730萬元

日期2022-05-11
變更前名稱:光麗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1/05/10    發言時間     20:53:55
發言人     劉豐嘉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5178779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依法提請
111年股東常會討論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5/1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10
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0元(無償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2,000,000股
4.既得條件:符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訂之服務年資與績效條件者。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本公司全數買回並予以註銷。
員工死亡者,針對未達既得期間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分,則依在職月份數之比例計算
股數(四捨五入取仟股整數),其繼承者應於事實發生日後依民法繼承相關條文及公開發
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之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
件,並在遵守本辦法相關規範之前提下,才得以申請領受其應繼承之股份或權益。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實際得為獲配之員工及數量,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等、工
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於法令規定之限額內
依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分配之。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科技及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提升員工向心力及歸屬感,
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發行價格以新台幣零元(即無償發行)計算,以西元2022年4月29日之普通股收盤價
28.65元估算,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000,000股,期間二年,擬發行價格10元,概
估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合計約新台幣37,300仟元,實際需依發放情形重新估算。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如發行後估計對111年度、112年度之每股盈餘影響金額預估每年為0.27元,實際需依
發放情形重新估算。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整體評估,對本公司現有股權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現有股東權益應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未達既得條件前,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抵押、轉讓、贈與、質押、
無異議請求收買權或以其他方式之處分。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1)員工於未達成既得條件之前,應先全數交付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或本
   公司指定之機構保管,並配合辦理所有程序及相關文件之簽署。
(2)獲配公司給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如有違反發行辦法、勞動契約、保密契約、
   信託契約、誠信經營守則、道德行為準則、資通安全規則、工作規則、員工手冊等
   情形,或未遵守公司其他重要規範,且經公司認為情節重大者,於事實發生日視為
   未達既得條件,對於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公司有權得無償收回
   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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