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鼎(4132)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日期2022-06-15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32 國鼎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1/06/15    發言時間    15:41:16
發言人    曾木增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8086006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1年度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獨立董事 競業禁止限制案
符合條款    第    22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6/15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許文蔚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嘉義長庚醫院名譽院長、長庚大學醫學院名譽教授。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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